桃冗芳华

从B站过来追楼诚及衍生

【楼诚】《旅途故乡》(续 最长的旅途)

江漪_:

上车。

p.s:本车是楼诚大逃猜活动的惩罚。提前把车开好了,然后主办方告诉我我不要开车……那就当福利放给大家。

p.p.s:接续最长的旅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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拥着温暖星光,也吻过夜里的花。

一路肆意流浪,还记得故乡吗。

 

“但我还是有一种感觉,他并没失踪,或者是说,明楼还活着。他就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,默默看,看这个他用足迹丈量过一遍的、可爱的尘世。”

他这样写道。

我记得我已经很久没被触动过了。我是说,在和文字相处了几十年之后,已经很少有什么文章能够真的打动我。直到那一天。

护工仍旧按照习惯,在我醒来之前十五分钟,把每天的报纸放在我的床头,然后去热粥。我睁开眼睛,洗漱过,就开始看报。我记得那天是个周六,阳光很好,我说,我想要一杯茶。

“医生说您不能喝茶。”护工走过来,仍旧按照习惯回答我,“小米粥快好了。”

我说没事的,偶尔一次,你去泡来吧。她离开了,回来的时候,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紫砂壶。

我在一片茶香里看见他的名字。明诚。

曾经,在我仍然可以跋山涉水,仍然可以流浪的那些年里,我把我的旅行笔记整成书稿,交给我的编辑。他在咖啡馆里见我,给我看一个年轻人的稿子,他说,这个年轻人才二十出头,文风像你,又不像你。他说,他有你一模一样的风骨,却又有自成一格的血肉。

更巧的是,这个年轻作家也姓明。他问我说:“明楼你认识他吗?”

原本我想告诉他,这是我流浪到某个镇子里的时候,偶然救下的一个孩子。可就在那时,我想到那天在列车上,黑暗里,乘着夜光,他把脸深深埋在我怀里。他身上仍有少年人独特的气味,可是不知不觉的,他已经长这么大。

他喊我:“哥。”

于是我告诉我的编辑,我认识他,这是我最骄傲的弟弟,他叫明诚。

 

他用肃杀的词句吊唁我,用温柔的语调催我归乡。

我放下茶杯,轻轻叹了口气,站到窗边去。清晨的雾气在疗养院里慢慢散开,阳光洒下来,在门前铺开一条道路。

我无数次想过顺着这条虚无缥缈的路,回家去,回故乡去。可是我不敢,我总是在归乡的冲动泛滥之时,突然明白什么是近乡情怯。我害怕我相依为命过的故乡,变得苍凉。

胃又开始不舒服了。不是疼,就是一阵一阵暗自的冷。我把手覆上去试图缓解这种冷,没有用。那种冷就好像是明诚的字句,在骨头里,是挥不散的,暖不化的。

那是他在唤我。

前些年,也许是这几十年来在路上的时间太久,疏于调养,加上旅途中三餐不定,我的胃出了不小的问题。检查说是恶性的,做手术切除,后来,又一次复发。再次手术之后我不得不住进了疗养院,写的东西慢慢少了,到了今年,明楼在他人眼中已经几近消失。

明诚写道,“就像他曾经说的那样,倒在了某个林子里,青山埋骨。”

好一个青山埋骨,我的少年。我想那就好比是我一生钟情的理想,而他——我从没告诉过他,这个孩子,他的文章,他令人印象深刻的眼神和体温,就好比是我亘古不易的故乡。

我起身收拾东西,在午后,坐上了去往他的城市的火车。

我用公用电话和我曾经的编辑联系上,让他给我明诚现在的联系方式。那个少年,那个今年已经三十二岁的少年,他在话筒里轻轻一声“您好。”

“阿诚。”我觉得我大概是笑了,抬头看见电话亭上的玻璃,才发现确实如此,我说,“我是明楼。”

我听见他的呼吸声,若有若无,在听筒里慢慢变得急促。两分钟,足足两分钟他才从沉默中终于镇定。他问我说:“哥哥你在哪里?”

 

我的少年从远方跑过来。

他从楼上冲下来,风衣撩起一角,像旗帜。我看见他朝我奔跑的样子,就好像在追逐什么转瞬即逝的东西。那一瞬间他是猎人,我是他的猎物。

他扑在我怀里。我笑了,这一次我确信。

明诚的眼睛有魔力,我深信不疑。他的眼泪滴在我肩上的时候,我觉得我又年轻回来。过了四十岁,大病初愈的一个人,再一次变成原先那个爱慕远方的明楼。

过路人看着我们。他们猜想到这大约是一次重逢,他们的想象力足以让他们构思出南辕北辙的故事。我不管,我抱紧他。

“我以为你死了。”他捶了我一下,淌着眼泪。他是开心的,我知道。

我说没错,在我看见你那篇《最长的旅途》之前,的的确确是死过一回。可是后来我又活了过来,也许是为了再见到一些人,一些事。

一旦错过将会不能瞑目。

 

“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?”他坐在自家房间的落地窗前,刚洗过澡,浑身都是暖融融的湿气。他问我,手臂环上我的脖颈,他说,“总不能是十岁那年。”

“当然不是。”我抵上他的额头,他的呼吸吹着我的嘴唇,我说,“可是究竟是什么时候……阿诚,我不知道。”

这是实话。他二十岁那年我带他天南地北地走,挤在旅馆一张小床上,他睫毛的阴影几乎延展到脸颊。那时我心里泛出一种近似思乡的柔情,告别之前,我亲他额角。之后,我住院、手术,躺在无影灯底下,麻醉药开始起作用,我脑子里一片朦胧。

在那片朦胧里浮现出明诚的影子。他十岁,他二十岁,他三十二岁,拥有同一个影子。他可以既是孩子,又是少年,又是现在的著名作家明诚。仪器的声音单调地响起来,刀口锋利,疼痛迟钝。那时我才明白,这个人是我的故乡,是我的一生所爱。是我无论走到哪里,倦了累了,都可以归去的地方。

我终于贴上他的嘴唇,他几乎是立刻回应我。他在我唇边轻声唤,哥哥,哥哥……

我伸出手,剥下他的衣服。

 

简书停车场

微博停车场


天色完全明了,我们倦了,随便收了收床铺,就躺倒睡着。再次醒来的时候,太阳已经偏西。明诚还在睡,睡在残阳如血的光明里,睫毛很长,阴影一直打到脸颊上去。

我起身,站在阳台望了一会。那里搭了精致的桌椅,摆着茶具,一边的藤椅上放了一架小提琴。我把它拿起来。

他在琴声中不知不觉转醒。

“哥哥。”他用这个称呼喊我。我转过身,把小提琴放在桌角。

“哥要走啦。”我坐在他床边,轻轻拉住他的手。

他点头,说好的,旅途愉快。他不留我,他从没留过我。在十岁陌生无助的孤儿院里,在二十岁夜归的列车中,又或者,在昨夜无穷无尽的情爱里。他想我、念我、爱我、要我,但从不留我。

他知道有些东西,有些人,注定是要走的。他们的一生属于远方,哪怕一时有病痛、一时被羁留,也注定青山埋骨。他即使不走也会有别的什么带他走,他留不住的。

我就是这样的人,明诚也是。

所以他只会在夕阳西下的光芒里跟我道别,祝福我。我带着他的祝福,带着年轻人蓬勃的、郁郁葱葱的爱情,又一次,无数次重新上路。

同样地,我也从没问他会不会继续写下去,写他的文章,写他的风骨,写到老,写到死。

因为我知道,他会的。

 

就好像我会继续爱他,一直爱到我衰老死去。

 

任生命穿梭,时间的角落,

他静静看着人们爱过和恨过。

随时间漂泊,随他忘了或记得,

他离开他的回忆重复的活着。



END,


HE还是BE自由心证吧~

你们这么熟悉我的文风我很欣慰啊hhhh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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